关于做好中秋、十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中秋、十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中秋、十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各单位负责人在节前组织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确保节日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检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管理,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生物病原体和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同时,按要求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四、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应远离热源,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门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对留守实验室的教职工和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强化规范操作,注意风险防范。
六、各单位假期对实验室加强安全巡查,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节日期间,如有突发状况,请与相关部门联系值班电话668862246(青山校区);68893392(黄家湖校区)。
祝大家节日愉快!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