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服务。 工作职能主要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归口管理部门执行; (2)负责编报学校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学校新增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入账、调拨转让等工作; (3)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和报备手续; (4)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资产数据库、电子账目进行实时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统计和上报等; (5)负责学校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的审核、签订,负责进口设备的批文、报关、免税、商检、审批手续等; (6)负责学校土地资源及公有房建档工作,负责公用房分配调整事项的报备报批手续等工作; (7)负责全校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同保卫处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爆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购买审批工作,组织各类实验室危险物品、危险废弃物的监管和规范处理; (9)负责组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运行管理、开放共享、有偿使用和效益考核工作; (10)负责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同人事处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等工作; (11)负责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