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09月12日 00:00  点击:[]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

    按照《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8】254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全省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转发通知(见附件一)。并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依据《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二)逐项排查安全隐患,并形成《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三》。

    二、及时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管控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记录。对立整立改的,附整改前后照片或文件等佐证材料。无法立整立该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执行计划。

    三、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务必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帐》(附件三)(纸质盖章和电子档)和整改方案(含立整立改佐证材料)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68862205

    电子邮箱:527873163@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附件三: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上一条:2018级新生劳保用品自愿购买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