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通知

    2018年09月12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2018年秋季学期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公安建议书》、《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武科大办〔2015〕5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避免财产损失,学校将开展2018年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活动,继续推动实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及考试对象:2018级研究生和本科生全体新生、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学习考试内容及形式

    1、实验室安全通识。请各学院(实验室)组织考生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完成实验室安全通识的学习及考试,平台地址:http://10.201.201.120:8080/(限校内IP登录)。2018级研究生新生可直接登录系统学习考试(其它考生需由学院系统管理员导入相关信息后方可登录),登录账号为“一卡通号”(学号),默认登录密码为“123456”,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登录系统后,访问学习“在线学习”栏目中的通识类安全文章和题库。学习完成后,点击“进入考试”,在考前承诺处打“√”,再进入即可进行相关考试。(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选择“通识类知识安全考试”,研究生选择“研究生新生基础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考试题目100道,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个考生可进行2次考试,系统自动记录考生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90分。通识知识学习及考试须在9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考生自主安排。

    2、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各学院(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对新入学研究生、新进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及考试。具体形式可利用学校网络系统平台,也可利用纸质试卷考试等方式。专业实验室安全知识须在10月15日前完成。

    3、导师对研究生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导师须告知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与研究生签订《实验室安全事项告知书》。专项教育须在9月30日前完成。

    三、成绩管理

    凡通过学校网络平台系统进行的考试,各学院(实验室)管理员(名单见附表)可通过系统查询本学院(实验室)考生成绩。各学院(实验室)须严格执行《武汉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武科大办〔2015〕52号)第十条规定:“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需经过学校实验室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联系人:刘英

    联系方式:68862205

    研究生院 国有资产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表:实验室安全系统管理员名单

    序号

    学院

    管理员

    1

    材料与冶金学院

    张俊、刘志强

    2

    城市建设学院

    周 溶

    3

    管理学院

    盛 阳

    4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高 芳

    5

    机械自动化学院

    卢云丹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长超

    7

    理学院

    黄 刚

    8

    临床学院

    瞿秋红

    9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楚文慧

    10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许 娜

    11

    外国语学院

    安保民

    12

    文法与经济学院

    王 师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徐万万

    14

    医学院

    李卫平

    15

    艺术与设计学院

    朱本源

    16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夏 璐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次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