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校区主楼2台电梯购于2002年,原价值共计129.8万元,设备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维修成本高。经武汉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鉴定,电梯综合安全状况为四级,建议立即停用并更新。拟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报废下账。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1.11~2018.1.18.
如广大教职工对该项资产处置有异议,可以向国资处或监察处反映。国资处电话:68862316.监察处电话:6886247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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