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实验室一般安全操作规则
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中,配制王水时,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5.折断玻璃管(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滑的形状。如将玻璃管(棒)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6.严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不得对着人进行。例如Na2O2熔融时,坩埚口不得对着人,并应事先避免可能发生的伤害。必要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设置防护挡板。
8.一切发生有毒气体的操作,须于通风柜内进行。通风装置失效时禁止操作。
9.一切固体不溶物及浓酸严禁倒入水槽,以防堵塞和腐蚀水道。
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干净,不得靠近明火。
11.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须用锯将石膏锯开。禁止用其它物品敲开,以免瓶子破裂。
12.处理后的浓酸和浓碱废液,必须先将水门放开,方可倒入水槽。一切废液,如含有害物质超过安全标准,则应先行处理,不准直接排入下水系统。
13.高温物体(灼热的瓷盘或烧坏的燃烧管等)要放于不能起火的地方。
14.取下正在沸腾的水或溶液时,须先用烧杯夹子轻轻摇动后才能取下使用,以免使用时突然沸腾而溅出伤人。
15.使用酒精灯、煤气灯时,注意无色火焰烫伤。
16.蒸馏易挥发和易燃体所用的玻璃器具必须完整无缺陷。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使用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则
1.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确认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
2.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和拉下。
3.要更换保险丝时,应由电工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随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使用。
4.电气开关箱内及下面,不准放任何物品。
5.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洗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6.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7.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8.禁止洒水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9.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
使用毒品安全操作规则
1.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同时应尽量站在上风口。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二氧化氮等。
2.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工作人员应在饭前和试验后洗手,试验中禁止饮食、吸烟。禁止用试验容器盛装食品。
3.含毒物的溶液必须由该试验的工作人员作一定的安全处置,合乎排放标准后,再倒入下水道,然后仔细洗净仪器和工作地点。
4.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尤其是氢化物的操作。
5.处理无名药品不许用口尝。如嗅其味,可用手掌在位于药品表面上方的脸部扇动嗅之。所有装有药品的瓶子均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分层、分室存放。禁止使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6.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它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或用滴定管。
7.使用剧毒物质时,必须按五双管理制度处置,即二人领、二人发、二把锁、二本账、二人管;对其它易燃易爆物和有强烈毒性、腐蚀性的物质,操作也必须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或设人监护。这些物质是:汞及汞盐,铅盐及铅,砷化物及砷,氰化物,白磷及磷化氢,氟化物,二硫化碳,钾、钠锂、氨的氯酸盐,铬的化合物,所有的有机化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