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对于学校自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校层面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 不少于4次/年;院系层面开展定期检查 不少于1次/月;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开展专项检查。
别着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中有答案:学校层面配备专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含退休返聘人员)或学生组成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伍。
在很多高校中,会选择设立安全员一职,由安全员进行日常检查。当然,安全员一职也必须具备一些特质,才能胜任。
一个合格的安全员更要对自己的工作设定相应的工作指标,可以是结果性指标,也可是过程性指标。不管哪种指标,都要遵循SMART原则:Specific-Measurable-Attainable-Relevant-Time-bond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可以衡量的-可以达到的-和其他目标具有相关性-具有明确的截止期限。
此外,部分高校还会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协助检查,并出具整改建议书。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将检查内容分为12项:
责任体系
规章制度
安全宣传教育
安全检查
实验场所
安全设施
基础安全
个人防护
化学安全
生物安全
辐射安全
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
各位检查人员可参考项目表一一核对。建议查询最早期的2018版本的检查表,里面可执行性的内容比较详细。
这里,我们列出赛弗安全在检查实验室中常见的一些问题项,仅供参考。
你的实验室有这些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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