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要求,为推进学校实验室建设,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化学与化工学院等单位于2024年6月5日开展了2024年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集中论证活动,现将论证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电话:(027)68862899
电子邮箱: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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