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6日 11:34  点击:[]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寒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级如实上报。

    各学院须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老师、学生熟知《假期实验室安全告知书》(附件1)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并做好记录。

    各二级学院、校属科研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水、防盗、防爆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室封闭前应完成的工作:各实验室应做好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做好实验室的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人员须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内容,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做好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并贴好实验室封条。

    2.开展实验须做好报备工作: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获得导师同意,并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提交《寒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附件2),交至学院存档备案。

    3.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进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

    4.寒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5.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存放在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应远离热源,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门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6.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246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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