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序号 | 甲方项目地址 | 乙方的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日期 |
1 | 法经学院 | 宜昌全瑞商贸有限公司 | 模拟法庭家具采购 | WKD2024B056 | 2024.9.17 |
2 | 计算机学院 | 武汉浩楷智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计算机视觉实训平台二期设备采购 | WKD2024B057 | 2024.9.24 |
3 | 艺术学院 | 武汉铨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共艺术专业教室设备采购 | WKD2024B058 | 2024.9.25 |
4 | 工程训练中心 |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 五轴加工中心等设备采购 | WKD2024B059 | 2024.9.29 |
联系电话 027-68862205(国资处)
027-6886247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 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