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序号 | 甲方项目地址 | 乙方的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日期 |
1 | 武汉科技大学国资处 | 苏州富士精工电梯有限公司 | 黄家湖校区老旧电梯更换采购安装项目 |
| 2019.12.23 |
联系电话 027-68862205(国资处)
027-68862473(监察处)
电子邮箱 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