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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示

    2021年11月23日 00:00  点击:[]

    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序号甲方项目地址乙方的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日期
    1医学院上海彰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饲养设施设备WKD2021B0042021.11.17
    2汽车学院武汉普胜科技有限公司交通工程专业认证仪器设备采购WKD2021B0502021.11.17
    3材冶学院武汉浩海宇峰科技有限公司高温电磁波传输与透射材料加工及测试系统采购WKD2021B0522021.11.17

    联系电话 027-68862205(国资处)

    027-68862473(监察处)

    电子邮箱 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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