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工作要求,购置仪器设备需进行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进口设备采购论证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为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内容及范围:
1、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近期拟购置价值在10万元(软件3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2、进口设备采购论证:近期拟购置的进口仪器设备;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近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仪器设备。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填报材料。3月16日~3月23日,购置负责人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申请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表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附表二)、《武汉科技大学单一来源论证报告》(附表三),将以上材料于3月23日前报送本单位进行审核。
2、单位审核。3月24日~4月6日。依据本单位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对拟购置设备进行统筹考虑,对论证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要求见附件六),并形成《论证设备清单》(附表四)和审核意见(附件五)。将以上所有材料(含论证报告)于4月6日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学校集中论证。4月7日~4月22日,国资处将待论证仪器设备分成材料与冶金、化学与资环、机械、医学等类目,按照要求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集中论证,各单位委派相关人员进行论证答辩。论证结果将予以公示。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鸣
联系电话:68862899
电子邮箱:21035770@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财 务 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一:武汉科技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doc
附表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表.doc
附表三:武汉科技大学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报告.doc
附表四:论证设备清单.xls
附件五:审核意见(模板).doc
附件六:单位审核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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