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室):
为确保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实验室)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3、请各单位加强危险物品和设施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人。包括: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控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精神及麻醉类药品、放射源、生物病原体、高压气瓶、射线装置、机电设备以及危险废弃物等。
4、危险物品及其废弃物应合理收存,各类化学品、生物病原体、放射源等,需要上锁或上双锁的必须严格执行,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
5、实验室内的一切电源、火源和电气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使用年限较长的电器和设备应及时更新淘汰。
6、寒假期间,实验室门上应贴有安全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假期中不使用的实验室按规定关好门窗、断水断电,贴上封条。仍对外开放的实验室要明确安全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做好开放登记工作,强调规范操作,实验过程中,要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室安全员要做好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的场所应做到人走断水断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住宿、生火做饭。
7、请各单位落实假期安全巡查人员及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值班领导,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保卫处值班电话(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祝大家假期愉快!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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