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2日 00:00  点击:[]

    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将于111617组织开展集中论证工作,请各单位做好答辩准备,相关要求如下。

    一、地点:青山校区主楼1410会议室

    二、工作安排

    11116,各有关单位按照顺序进行介绍,总体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材冶学院、机械自动化学院、汽车学院、绿色与智能煤化工工程技术中心研究生院、图书馆

    下午14:0017:30

    医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21117,专家讨论并形成论证意见。

    三、汇报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答辩时间6~8分钟,自备电子版汇报材料,答辩提纲如下:

    (1)基本情况:设备名称、数量、经费来源及预算、主要功能、技术参数等;

    (2)条件准备情况:安装场地、水电、管理人员、维护经费及配套设备落实情况;

    (3)使用效益分析:校内同类设备情况,设备购置的意义和必要性;

    (4)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格(3家以上)

    2、进口设备、单一来源论证:答辩时间3~5分钟,自备电子版汇报材料,答辩提纲如下:

    进口设备:

    (1)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格(国内2-3家和国外2-3家)

    单一来源:

    (1)特定商家公司或厂家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从而明确出售方主体法律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可搜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息,网址为: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如果商家公司是厂家公司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的,也可在该商家公司或厂家公司的官网上,获得相关的独家代理销售证书等资料。

    (2)询价过程:同价位不同公司的相关型号产品数据对照表格(3家以上)。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68862205

    邮箱:527873163@qq.com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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