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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示

    2023年04月26日 14:35  点击:[]

    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序号甲方项目地址乙方的单位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日期
    1公共卫生学院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WKD2023B0242023.4.23
    2理学院武汉黄福应商贸有限公司空调设备采购WKD2023B0262023.4.13


    联系电话 027-68862205(国资处)

    027-6886247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 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4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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