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即日起对我校以下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进行廉政公示。如发现该项目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问题,请在设备安装或工程等项目验收、交付使用后一个月之内,书面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反映。
序号 | 甲方项目地址 | 乙方的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编号 | 合同日期 |
1 | 公共卫生学院 | 湖北方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 | WKD2023B024 | 2023.4.23 |
2 | 理学院 | 武汉黄福应商贸有限公司 | 空调设备采购 | WKD2023B026 | 2023.4.13 |
联系电话 027-68862205(国资处)
027-6886247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 gzc-sys@wust.edu.cn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